春运期间9座以上客车全部纳入监控
发布时间:2017/1/10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 2017年春运工作从1月13日开始,2月21日结束,节前15天,节后25天,共40天。春运期间,9座以上客车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深圳交警将严查超速、故意遮挡污损变造号牌、涉毒涉酒驾驶、无牌无证、假套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春节期间举报六项重点违法行为予以奖励,最高奖3000元。
9座以上客车
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
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深圳交警将所有9座以上客车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9座以上客车行经春运执勤点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对应当接受春运执勤点安全检查,但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检查的车辆,交警将依照“不按车型分道行驶”处罚200元。
所有9座以上客车,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情报中心在春运期间会全力以赴,狠抓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一是每天对重点车辆进行分析排查,重点打击黑中巴、黑大巴以及没有经过卡点的车辆,在系统进行布控;
二是充分利用情报支撑,计算每天客车在全市的运行情况,特别是对不进站的、进站以后去兜客的、长时间在深圳行驶不离开深圳的以及假套牌大巴进行打击;
三是针对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审等违法的春运车辆进行布控,精确打击。
春运期间
交警为返乡探路
为保障市民返乡旅途平安、顺畅,深圳交警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
启动春运交通信息共享与发布机制,通过微博,微信,电话,短信,高德、凯立德、百度、腾讯等各电子地图等多种方式,做到信息实时共享,为市民打造春运期间平安出行的交通信息平台。
全民举报,护航春运。春运期间鼓励广大市民通过微博、微信、APP、智能行车记录仪等渠道参与“有奖举报”,曝光春运期间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合滴滴出行、E代驾的“春运拼车返乡”活动,通过对拼车返乡车主、乘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拼车出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民春运期间拼车出行安全、顺利。
1月20日至1月22日开展“温暖回家路,铁骑伴你行——深圳交警春运探路活动”,分四组对京港澳线、粤赣沿线、西部沿海高速线三个方向的道路进行探路。
举报车辆超载
最高奖励2000元
春节期间举报六项重点违法行为予以奖励。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20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经查证属实,举报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的,每辆奖励500元;
举报其他载客汽车超过额定乘员的,每辆奖励100元;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实每辆奖励500元;举报客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安全检查的,每辆奖励100元。对其他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影响春运安全的举报,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3000元。
9座以上客车
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
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深圳交警将所有9座以上客车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9座以上客车行经春运执勤点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对应当接受春运执勤点安全检查,但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检查的车辆,交警将依照“不按车型分道行驶”处罚200元。
所有9座以上客车,全部纳入大数据监控。情报中心在春运期间会全力以赴,狠抓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一是每天对重点车辆进行分析排查,重点打击黑中巴、黑大巴以及没有经过卡点的车辆,在系统进行布控;
二是充分利用情报支撑,计算每天客车在全市的运行情况,特别是对不进站的、进站以后去兜客的、长时间在深圳行驶不离开深圳的以及假套牌大巴进行打击;
三是针对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审等违法的春运车辆进行布控,精确打击。
春运期间
交警为返乡探路
为保障市民返乡旅途平安、顺畅,深圳交警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
启动春运交通信息共享与发布机制,通过微博,微信,电话,短信,高德、凯立德、百度、腾讯等各电子地图等多种方式,做到信息实时共享,为市民打造春运期间平安出行的交通信息平台。
全民举报,护航春运。春运期间鼓励广大市民通过微博、微信、APP、智能行车记录仪等渠道参与“有奖举报”,曝光春运期间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合滴滴出行、E代驾的“春运拼车返乡”活动,通过对拼车返乡车主、乘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拼车出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民春运期间拼车出行安全、顺利。
1月20日至1月22日开展“温暖回家路,铁骑伴你行——深圳交警春运探路活动”,分四组对京港澳线、粤赣沿线、西部沿海高速线三个方向的道路进行探路。
举报车辆超载
最高奖励2000元
春节期间举报六项重点违法行为予以奖励。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20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经查证属实,举报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的,每辆奖励500元;
举报其他载客汽车超过额定乘员的,每辆奖励100元;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实每辆奖励500元;举报客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安全检查的,每辆奖励100元。对其他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影响春运安全的举报,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3000元。